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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年前 Mars

L。

我喜欢你,却又能清楚的感知到我看不起你。我对自己说,我只爱你的青春年华,不愿与你相守终生。可我还是对你拥有无穷无尽的欲望,想要独占你的好。是,亲爱的,你是大众情人。

第一次见面。

第一次见面,你只不过是作为我心中另一个人的替代品,因而我对你多加了注意。你真的不算长相好看,比我喜欢过的人差远了,第一印象,你十分普通。

 

转变。

我喜欢耀眼的人。你很快就成为了那个耀眼的人,小太阳光芒照四方。在这之后,我愿意承认是我贱骨一身自愿对你好。虽然当时的你对当时的我有些印象,却是不曾上心不曾留意,连名字都记不起,

 

真纯屌丝也,安心备大胎。

我喜欢你,喜欢你什么呢?说什么我也找不出来你什么特别的优点,交流与合作,对,这个词。也许是你的所谓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之类约定,也许是你在我孤独的时候的陪伴,也许是我看到了你的理想你的努力。我愿意对你好,因为我的心里最重的碎片给了你。为你做过好多事吧,也就这样了,你也为我做过一些事,不能以正负相欠相抵,人心诡谲,世道难料。

 

妻妾如云。

你的写照。

 

你爱他,不爱我。

 

我看不上你,我所有的骄傲仅仅是比你高的成绩,那是多么可笑的东西。我比你分高又能(高又能)怎么样,我们道路本不相同,价值观念不相同。爱上你的时候便知,你要有,你认为的,比我的,更加丰富的人生。我的骄傲,我对于学术的执念你不能理解。你喜欢的热闹我也只觉得是吵闹。我迂腐得可笑,我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。回朕车以复路兮,及行迷之未远,我和屈原大夫一起做不到。

 

 

我的痛苦,无非在于是我非分之想。

我用整个大脑去爱你,爱到宇宙热寂,爱到物质泯灭。

对不起,我的大脑,是我的欲望让它如此痛苦。

 

当断不断,反受其乱。

愿得一身傲骨,愿得锦绣前途,愿我身在忘川,你我再不相见。

一定不是你,陪我到最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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